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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2015-11-18  

117-8日,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福建古田召开。东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伟忠、环保庭杨秀梅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的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部分特邀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全国各高级法院和被确定为首批环境司法实践基地的15家地方法院的相关负责人,来自全国人大、政协、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林业部等部委的学术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中国审判》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共160余人参加会议。

东营中院作为被最高法院设立的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法院,廖伟忠院长代表东营中院接受江必新副院长授牌。(东营中院环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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