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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2017-05-22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省法院确定东营等四个法院在今年6月底前首批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要求。围绕这一任务要求,全市法院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锁定目标,压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执行难

一是明确“四个基本”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全市法院瞄准目标、精准发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也都是责任主体,制定了市法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 实行“包院、包案、包验收”。基层法院院长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的实行问责。

三是举全院之力破解执行难。一是从其他业务庭抽调精干力量,补充到执行队伍。市法院执行干警已经达到63人,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增加到298人。二是构建执行团队。市法院组建了立案保全、财产查控、执行实施、执行裁决等团队,制定了工作流程,分工负责、集约办理、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各基层法院也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执行团队。三是加强问责,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工作标准不高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庭室负责人、执行局长、分管领导直至院长。

二、多措并举,规范执行,有序推进解决执行难

一是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全市法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月推送制度》、《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流程》等系列制度,为规范执行行为提供了制度支持。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行过程全程留痕,实现对执行过程的可视化监督。开通执行信息短信平台,每个节点都给当事人发送节点信息。符合上网条件的执行法律文书,全部上网公布,接受监督。

二是开展执行款物专项清理。针对长期滞留法院账户执行案款“存量较大、时间较长,管理不规范,过付不及时”等问题,开展执行款物专项检查,对2015年12月31日前滞留在法院账户上3097件案件的案款,进行了全部清理。制定了《执行款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了财务执行款专户管理和执行局案款台账管理。目前,全市法院均建立了执行案款管理制度,一个月内过付率达95%以上,执行案款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三是严格清查未实际执结案件。对大量隐形长期未结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不符合结案条件应恢复执行的案件9954件,4月底前全部恢复执行;对432件涉濒临破产企业案件,依法推动执行转破产程序办理,其他案件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三、强化联动,综合治理,凝聚合力破解执行难

一是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构建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政法各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涉执行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市法院与市公安局签署了《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市综治委把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到综治考核;市法院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了信息共享;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解决执行难工作启动监督,推动了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结案947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到39.5亿元,标的额到位率比2015年度同比上升50.7%,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施联合惩戒,制裁失信行为。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67例,在微信、微博曝光“老赖”名单106期,在东营日报、东营电视台、城区广场电子屏幕公开曝光2420人次,司法拘留、拘传1646人次,迫于压力,569件案件的61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债务,履行金额达7066.70万元。

三是关注民生,维护权益。既注重元旦春节前后安排集中执行农民工讨薪等涉民生案件,又注重日常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凡是涉民生案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实施执行救助。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56件,执结标的额1355.13万元,为4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43.52万元,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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