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对一结伙盗窃通信电缆案进行宣判
2017-05-03
4月27日,东营区法院依法对一起结伙盗窃通信电缆案进行宣判。张某等五名被告人多次来到小区或其他公共场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交叉结伙多次盗窃通信电缆,其中,张某参与盗窃13次,价值95846元;王某参与盗窃8次,价值74696元;单某参与盗窃8次,价值56906元;李某参与盗窃4次,价值37650元;卞某参与盗窃4次,价值24296元。五被告人盗窃后将电缆销赃至被告人朱某处,朱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共计12次,价值85046元,情节严重。东营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张某等五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至四万元不等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