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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2017-09-04  

近日,我市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进一步动员部署。我市57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担任188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17年9月底前将实现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四个加强”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县区(开发区)”责任制,协调督促工作开展;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同时,积极指导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和村(社区)的协调工作,努力在全市构建“市局主导、县区局主管、司法所主抓、法律服务机构主唱”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培训制度、统计制度、评估制度、经费补贴制度等,规范法律顾问和村(社区)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推动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跟踪服务制度,更好地发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

三是加强考核奖惩。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法律顾问补贴发放办法和考核细则,客观公正评定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发放工作补贴。市局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评估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落后、成效不大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大力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和展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成效,大力宣传和展示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举措和先进典型,努力开创“学先进,谋思路,创发展,争一流”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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